一、办理依据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发[2005]89号。二、办理程序1、受理;2、收税;3、出具完税证。三、提交材料1、房产转让合同及复印件;2、房产转让发票及复印件;3、房产评估报告;4、完税证及复印件;5、个人买卖房屋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;6、房权证原件及复印件。四、办理期限即办。五、收费依据及标准营业税及附加税5.55%;个人所得税2%(差额20%);印花税0.05%,;土地增值税税率30-60%。